各系部:
根据市教团[2011]93号《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1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推荐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2011年6月前在校且学习时间满一学年(含一学年)的全日制大专、中专学生和班集体。
二、推荐标准
1、“市级三好学生”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原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院级“三好学生”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担任班委、团支委以上职务)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很强的工作能力,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维护集体荣誉,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作用;获得过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3、“先进班集体”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活动;保持良好的教室、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获得过院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三、名额分配
本次分配给我院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名额是:三好学生7人,优秀学生干部3人,先进班集体3个。根据各系学生数,现将名额分配到各系部。
单 位 | 市 级 三好学生 | 市级优秀 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电子信息系 | 1 | 1 | |
社会事业系 | 1 | 1 | |
经济贸易系 | 1 | | 1 |
机电工程系 | 1 | | 1 |
建筑工程系 | 1 | | 1 |
园林园艺系 | 1 | 1 | |
公共基础部 | 1 | | |
总 计 | 7 | 3 | 3 |
四、推荐要求
1、各系部应对照条件和名额产生推荐候选人或班集体。
2、各系部在推荐过程中,注意采取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推荐办法,注重被推荐个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真正把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3、推荐结果在系部公示三天。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需认真分别填写“登记表”(一式一份),报经教育局审批后存入学生档案。其中“安庆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审批后存入学校业务档案。
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应于5月13 日上午11:00前交院学生处(团委)许咏梅同志处。说明:相关表格在院学生处(团委)网页下载中心栏下载。
特此通知
学生处 团委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