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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通知
点击数:609    更新时间:2011-03-31
各团总支:
根据团市委《关于申报2010 年度“安庆市优秀共青团员”“安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安庆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精神(安青字〔2011〕12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推荐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1、市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获得过学院授予的荣誉称号。
(6)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团龄一般不少于1 年。
(7)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本人或所在团组织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7)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 年。
(8)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工作活跃,有1 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获得过院级“优秀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5)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二、推荐名额
各系部可推荐候选“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1个,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各1名。
三、推荐(申报)要求
1、各系部应严格按照条件推荐候选人及候选集体。
2、各系部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听取采取学生、教师的意见和建议,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要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事迹感人。
3、推荐结果在系部公示三天。
4、申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在院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并撰写申报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
5、《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2 份(附电子版)于2011年4月2下午5:00前报院团委王晓林老师,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6、院团委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我院最终推荐结果。
 
说明:相关表格在院学生处(团委)网页下载中心栏下载。
 
 
共青团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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