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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
点击数:978    更新时间:2010-11-05
各系部:
    为进一步宣传国家和学校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激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勇攀高峰的热情,更好地发挥资助政策的育人功能、激励学生的成长成才,现决定组织开展院第四届“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
   二、参赛对象
   鼓励接受过国家资助和参加过勤工助学活动的在校学生参加比赛。参赛形式不限,可一人演讲,也可多人演讲。
   三、比赛方式和时间安排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预赛。以系(部)为单位自行组织,在11月19日之前完成。
   第二阶段:决赛。拟定于11月24日晚6:30在图文信息中心大报告厅举行。
   四、有关要求
   1、演讲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充分结合自己接受国家资助的感想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实际,言之有物,篇幅不宜过长(演讲时间10  分钟以内)。
   2、参赛者脱稿并用普通话演讲,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感情充沛,表达完整,神态自然,富有感染力,能够展现我院学生自强不息、 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3、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资助、励志与育人相结合,大力宣传,认真组织广大受资助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进行比赛。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院级决赛(各系部推荐人数见附件1,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4、各系(部)于11月19日5:00前将参加决赛学生选手信息(见附件3)及演讲稿送至学生处许咏梅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azxsc2008@163.com
   五、表彰奖励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颁发证书和奖品,指导老师颁发证书;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附件1:“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各系部推荐人数
   附件2:“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附件2:“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决赛选手基本信息一览表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团委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各系部推荐人数
电子信息系
社会事业系
经济贸易系
建筑工程系
园林园艺系
机电工程系
公共基础部
2
2
3
2
1
3
1
附件2: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项目
普通话
内 容
演讲技巧
整体印象
总 分
分值
15分
50分
25分
10分
100分
附件3: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决赛选手基本信息一览表
系部
姓名
年级
专业
演讲题目
联系方式
指导老师
(限报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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