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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我院2010——201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657    更新时间:2010-06-17
各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切实做好我院各项资助评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我院帮困助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帮困助学工作,切实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保证国家制定的高等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确保贫困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院发2008]67号)文件精神,现即启动我院2010——201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我院资助措施实施的基础,它能确保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只有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同学才能获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各类资助的资格。各系要高度重视认定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非毕业班学生宣传《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力争让每一个同学都了解认定工作的重大意义,知晓政策,熟悉认定工作的程序。
二、 精心组织,做好准备工作
    1、各系应对非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生活表现做出综合评价,为认定工作正式开展做好前期准备。
    2、非毕业班学生申请困难认定的两种情况:
    1)去年没有申请认定,现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需要申请资格认定的同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提交《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学生需注意表格的时效性,必须是2010年开具的,切忌提交去年的旧表
    2)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为2010级新生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资助宣传手册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对部分贫困地区生源地新生进行电话宣传资助政策。
    4非毕业班学生可以从学生处网页下载《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利用暑假时间,回到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   注意事项
    1、认定对象:我院全日制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五年制学生为后两年)
    2、认定工作的实质:任何学生只要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都可以申请认定。各班开展班级评议时,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按照我院认定办法,通过规定程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评审→学院审定),确认申请学生困难程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取决于三方面:第一取决于学生自己的申请和表现;其次取决于辅导员和同学学习生活中的发现;第三取决于学校方面的调查取证,如家访、消费调查等因素。
    3、认定的人数:认定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认定人数控制在20%以内较适宜。
    4、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具体认定标准参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系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5、各系部在认定困难等级时,要实事求是,不得预留机动指标,不得以“学生轮流分年受助”进行评定。系部可要求学生对所提交的材料签订“诚信承诺书”。
四、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   6月14日——6月27日  非毕业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申请,领取《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在学生处网页下载);
    2、班级评议  新学期学生报到后,上交《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为录取通知书中《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辅导员班主任初审后发放《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学生应如实填写;班级民主评议(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五分之四),确定本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班内公示;级的民主评议需做会议记录以备查,要求有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到评议中。
    3、系内评审  9月20日前  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在本系公示5个工作日,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困难学生材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各系签署意见后,按班级汇总(装订)报送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以Excel方式填写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见附件1、2)(电子版发送azxsc2008@163.com)。(注:201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的相关材料可于9月30前交。)其中,《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系部保存,特困生的认定要求有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以备核查。
    4、学院审定  院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核、统计、分析、汇总,并将审核通过后的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10月15日前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及等级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建立全院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填写《安徽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统计汇总表》,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1: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样表)
                                                 年  月   日
姓名
年级
班级
家庭住址
困难原因
困难等级
备   注
 
 
 
 
 
 
 
 
 
 
 
 
 
 
 
 
 
 
 
 
 
 
 
 
 
 
 
 
 
 
 
 
 
 
 
 
附件2: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10---201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系别
学生总数
特殊困难学生/人
困难学生人数/人
一般困难学生人数/人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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