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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晚自习场所安排暨加强晚自习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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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数:2834 更新时间:2008-10-30 |
各系部: 现图文信息中心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机房已全面开放,可为同学提供良好的晚自习环境。为充分利用阅览室、计算机资源,维护阅览室、计算机机房秩序,加强晚自习管理,现就晚自习场所安排暨加强晚自习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规定》,在校住宿生必须在每周日、一、二、三、四晚上自习课,每天晚自习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2.学生必须在学校指定的场所上晚自习。学校指定的晚自习场所有本班教室、系部安排的公共教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机房等。 3.晚自习时间内,阅览室和计算机机房对各系部学生实行定点开放,学生可以按下表规定的时间到阅览室或计算机机房上晚自习: 时 间 | 系 部 | 备 注 | 星期一 | 电子信息系、社会事业系 | 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机房可以同时满足1000名左右学生上晚自习 | 星期二 | 建筑工程系、经济贸易系 | 星期三 | 机电工程系、公共基础部 | 星期四 | 社会事业系、电子信息系、建筑工程系 | 星期日 | 机电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公共基础部 |
4.其余时间,学生应在系部指定的场所上晚自习。 5.各系部应继续强化晚自习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特别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落实考勤和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晚自习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6.晚自习情况继续作为集体和学生个人评优创先的依据之一。 学生处 图文信息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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