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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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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1052 更新时间:2008-10-13 |
各系: 根据省教助[2008]3号文件(附后)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我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1、各系积极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宣传介绍此项业务。本学年度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交清费用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程序见《2008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附件1)。 3、申请贷款的起止时间为10月20日至11月5日,因时间紧,学生可请假返乡申请贷款,请各系提供方便,并告知学生离校前到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借款合同回执》,新生在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上加盖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556-5283038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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