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2008级学生军训以《兵役法》、《国防法》及《国防教育法》为指导,认真贯彻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坚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的方针,精心策划,严密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军训任务。通过军事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提高。
二、军训时间与内容:
2008级学生军训分为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学习两部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实施。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008年9月12日至9月24日(具体见《军事技能训练进度表》);军事理论课教学(不含中专生)按教学计划安排时间进行。
三、军训编制:
2008级学生军训在院军训领导小组指导下统一进行,设5个军训营(5个系)及一个独立连(中专部),5个军训营下设34个连队。各营营长、连长由承训部队军官担任;营教导员及独立连指导员由系部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连指导员由各系有关辅导员班主任担任;各连下设若干排,排长由学生担任。
四、要求:
(一)全体参训干部、教师及所有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勤奋工作、遵守纪律、坚守岗位、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做好军训期间的各项工作;要以人为本,经常深入到学生中间,关心爱护学生,;要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学生军训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要妥善处理好与教官、服务部门的关系,创造一个和谐、宽松、良好的军训氛围,确保军训圆满完成。
(二)在军训期间严格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及卫生防疫工作,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三)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必须持有学校医院的诊断书及系部领导签发的证明材料,并送交学生处批准免训。对无故不参训者,以旷课处理。
(四)全体参训学生要尊敬武警教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军训中“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五)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向军训教官提供寝室安排情况,做好内务整理的辅助性工作;坚持到达训练现场,负责做好参训学生考勤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六)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开展评选 “优秀连队”( 共评出10个,由教官评定)、“优秀学员”(按参训学员人数的2%,由教官与辅导员共同评定)、“内务整理标兵寝室”(男生、女生寝室各评出10个,由教官评定)活动,以此检验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质量与效果。9月22日前,由承训部队将评选结果交学生处。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〇〇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系部军训连队设置一览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