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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院级文明寝室”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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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1136 更新时间:2008-07-03 |
各系部:为加强学生寝室的规范管理,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学生处、团委决定开展评选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院级文明寝室”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大专、中专男生和女生寝室 二、名额分配 电子信息系5个 社会事业系6个 经济贸易系10个 公共基础部2个 机电工程系9个 建筑工程系4个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宿舍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有宿舍公约、值日表等基本的寝室文明建设保障。 2、室内清洁、整齐、美观,布置典雅大方、健康向上。 3、寝室门前环境状况良好,公共设施完好。 4、寝室成员行为规范,没有明显的违纪现象。 5、寝室成员不少于6人。 6、在本学期内曾两次以上被系部评为“文明寝室”。 (二)、本学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有寝室内私自拉接电线等违章行为的。 2、有在寝室里赌博、酗酒、打架等违纪行为的。 3、有破坏公物行为的。 4、有破坏公共卫生、破坏公共秩序行为的 5、有寝室内成员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6、有私自外出租房居住的。 四、评选办法及申报日期 1、各系部对照评选条件、按照规定名额,推荐“院级文明寝室”候选寝室,报学生处、团委。学院将在结合宿管办的意见及院学生会日常检查的基础上,依据评比条件确定“院级文明寝室”。 2、各系部在2008年6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及推荐名单上报院学生处许咏梅老师(包括寝室成员情况一览表、汇总名单和主要先进事迹)。 学生处 团 委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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