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6〕152号),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高职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参照大学生学习生活指南《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版)》。
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大学生学习生活指南《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版)》。
国家助学金:参照大学生学习生活指南《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版)》。
注意事项:国家奖助学金均按学年评选,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工作流程
1.成立工作小组。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学生管理人员、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为成员,全面领导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2.严格公示制度。各二级学院须将相关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24日;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23日;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30日。
收件人: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吴双老师。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清单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学生获奖材料、优秀学生个人事迹材料、评选情况报告,并附上二级学院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其他特殊情况说明材料。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情况报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其他特殊情况说明材料。
3.国家助学金:评选情况报告、其他特殊情况说明材料。
五、名额分配
2026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7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510人,国家助学金(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名额为3474人,均等额评选。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含2026级新生)名额分配如下:
序 号 | 学院 | 24、25级 高职在籍 学生数 | 国家奖学 金名额 | 国家励志 奖学金 名额 | 24、25级国家助学金名额 | |||
特殊 困难档 | 困难档 | 一般 困难档 | 合计 | |||||
1 | 信息技术学院 | 1683 | 6 | 97 | 176 | 88 | 176 | 440 |
2 | 管理服务学院 | 1198 | 4 | 69 | 126 | 63 | 126 | 315 |
3 | 现代商务学院 | 1381 | 4 | 79 | 146 | 73 | 146 | 365 |
4 | 机电工程学院 | 1923 | 6 | 111 | 202 | 101 | 202 | 505 |
5 | 建筑工程学院 | 1116 | 3 | 64 | 118 | 59 | 118 | 295 |
6 | 农林与服装学院 | 1123 | 3 | 65 | 118 | 59 | 118 | 295 |
7 | 化工产业学院 | 435 | 1 | 25 | 46 | 23 | 46 | 115 |
合计: | 8859 | 27 | 510 | 932 | 466 | 932 | 2330 | |
备注:2026级新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另行通知。
学生处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