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6-09-03浏览次数:414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五年制一贯学生为后两年,学籍以学信网审核登记的为准)。

二、认定依据

《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教〔2019〕2号)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版)》(安职院办〔2025〕40号)

三、认定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2.对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和优先保障。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适时向各二级学院推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与民政、残联、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人口等信息,运用大数据手段精准识别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精准确定学生的困难等级。

四、认定程序

1.政策宣传。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宣传各项资助政策,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在“完美校园”APP“困难生申请”模块填写个人及家庭经济情况信息。

3.班级评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对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民主评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由班级民主推荐产生,严格落实回避原则,评议小组成员应为未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4.学院评审。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班级民主评议过程规范性及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5.学校评审。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并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五、注意事项

提高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各项资助措施实施的基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定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版)》,让学生熟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标准和程序。

 

 

 

                               学生处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