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187号),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高职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参照大学生学习生活指南《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版)。
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大学生学习生活指南《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版)。
国家助学金:参照大学生学习生活指南《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版)。
注意事项:国家奖助学金均按学年评选,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工作流程
1.成立工作小组。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学生管理人员、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为成员,全面领导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2.严格公示制度。各二级学院须将相关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对举报、投诉电话、信件应有记录或情况说明。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24日;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23日;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3日。
报送收件人: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吴双老师。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清单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评选情况报告,并附上二级学院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情况报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其他特殊情况说明材料。
3.国家助学金:评选情况报告。
五、名额分配
2025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2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414人,均等额评选。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 | 2023级、2024级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 | 管理服务学院 | 1237 | 3 | 60 |
2 | 化工产业学院 | 143 | 0 | 7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1987 | 5 | 96 |
4 | 建筑工程学院 | 1064 | 3 | 52 |
5 | 农林与服装学院 | 938 | 3 | 45 |
6 | 现代商务学院 | 1460 | 4 | 71 |
7 | 信息技术学院 | 1706 | 4 | 83 |
合计: | 8535 | 22 | 414 |
我校2025年国家助学金名额为3289人,因涉及2025级新生,具体名额分配方案另行通知。
学生处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