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黄刘送等38位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者:詹程发布时间:2023-10-17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相关学生: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安庆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扩招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相关文件精神,经2023年10月17日校长办公会研究,拟同意黄刘送等38位同学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现以邮寄退学决定书和公告形式送达,如提供邮寄地址无法收到退学决定书的,本公告视为拟退学决定书送达。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月26日,

联系人:詹老师,联系电话:0556-5283038

请各二级学院将公告通知到学生本人,如有疑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生处(综合楼217办公室)反映。公告期结束后,学校将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特此公告

附件:退学名单.pdf

 

              学生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