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征兵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杨筝发布时间:2023-02-10浏览次数:436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年春季大学生征兵工作,方便学生办理有关手续,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应征对象

 

    1、自愿报名应征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重点征集应届毕业生。

   

    2、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二、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 2023年2月10日18时

   

    三、征兵报名流程


    报名时,建议应征地选择为:“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征兵工作流程图”见附件。

   

    四、学费补偿代偿办理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高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Ⅰ》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Ⅰ》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Ⅰ》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Ⅰ》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给二级学院征兵工作负责人,经二级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校学生资助中心。

   

    5、校学生资助中心对《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报送省厅审核通过后,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保留学籍手续办理

   

    保留学籍办理手续流程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八章中的相关规定,在入伍离校前(毕业班除外),学生本人应提交《保留学籍》申请和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由所在学院初审后,报学生处审批、备案,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六、相关工作安排

    1、应征入伍学生政治考核、学费资助、新兵档案等工作集中安排在2月14、15、16三天办理,各二级学院务必提前通知到有关学生。


    2、二级学院需安排和接待生源地应征学生及家长、武装部及公安政审人员,生源地应征学生返校前请与班主任、辅导员以及本学院征兵专管老师事前联系,应征学生政审鉴定意见由学生所在学院老师审签,学费资助申请和保留学籍手续在综合办公楼二楼学生处办理。

  

    七、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征兵宣传动员工作,为学生在应征过程中的报名、体检、政审、集训等各环节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把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学生输送到部队,实现强国梦、强军梦,为建设世界一流军队贡献力量。

   

    八、注意事项

    学生返校时应确保体温正常,体温异常或有其他明显症状的学生,学校安排专门车辆转运至食堂广场临时板房内(原核酸检测点),由医务人员按要求进行测温和抗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处置。

   

    九、征兵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信息技术学院:    程树青 13966966964

 

    管理服务学院:    何  旺 17355320789

 

    现代商务学院:    方  亮 18855615906

 

    机电工程学院:    陈明霞 15156863185

 

    建筑工程学院:    余德龙 15155631537

 

    农林与服装学院:    章国军  15391900504

 

    校武装部:       张  宏 13866608766 5283026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周静妍 5283039

 

    校学籍学历管理办公室:  詹  程  5283038

附件-征兵工作流程图.docx

学生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