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管理办法》(安职院办〔2016〕3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校内助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助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家庭经济确有困难,家庭收入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生活费用。
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成绩合格。
4、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德良好。
5、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孤儿、单亲家庭、下岗职工子女、老少边穷地区学生、父母患重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优先考虑。
6、我院对口扶贫地区学生及事实孤儿学生等。
二、校内助学金等级及评审比例
校内助学金分为两个等级。校内特殊困难(四级)每人每年1000元,校内困难(五级)每人每年500元。校内助学金评审比例为本系学生数的5%,其中特困(四级)助学金比例为2%,困难(五级)助学金比例为3%。
各系评审校内助学金学生比例数限额分配表见附表。
三、校内助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对照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班级辅导员提出申请校内助学金资助报告,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表》
(二)班级评议: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讨论通过班级困难生校内助学金申请情况,并汇总结果报至所在系部。
(三)系部评审及公示:系部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院有关文件及校内助学评审限额,讨论审议通过本系家庭经济困难生校内助学金评审结果,并在本系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各系汇总表于12月23日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享受校内助学金的学生在受助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收回所发放的校内助学金:
1、有抽烟、酗酒、购买高档消费品、挥霍浪费等现象
2、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或违反学校纪律受校规校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者。
学生处
2019年12月10日
附表:
2019年度校内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院(系)/部 | 特困(四档) 助学金人数 | 困难(五档) 助学金人数 |
电子信息系 | 25 | 37 |
社会事业系 | 25 | 38 |
经济贸易系 | 40 | 60 |
机电工程系 | 32 | 48 |
建筑工程系 | 21 | 31 |
园林园艺系 | 8 | 11 |
合计 | 151 | 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