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中国梦”主旋律,引领全院广大青年学子树立主流价值观,经研究,院团委、学生处决定联合开展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选树一批大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奋发成才,积极投身建设美好校园、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争做一名无愧于时代的大学生。
二、评选对象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
三、评选标准
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道德示范、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体
育锻炼和对外交流(仅限与境外或国外交流)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以上10个类别中,各系评出3名入选“十佳大学生”(园林园艺系2名,外语系推荐1名)。
四、评选办法
1、推报“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系内广泛开展候选人推荐和评选评议工作,要对拟推报人员进行系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2)“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3)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500字事迹简介;(4)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和证件照片1张。以上材料中推荐登记表需要纸质版,其余材料提供电子版即可,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院团委邮箱azxsc2008@163.com。
2、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各系团总支推报和公示情况,院团委召开专家评审会议,根据实际情况推选5位作为安徽省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并将候选人有关情况在院团委微博上公示。
五、评选要求
1、广泛组织发动。各系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可能让活动影响覆盖我院全体大学生,并把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2、认真推荐评选。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系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扎实做好推荐工作。
3、材料报送。各系于
联系人:王晓林
电话:0556-5283039
附件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附件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推荐类别 | |||||||||
年级、专业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个人事迹 | (2000字以内,可另附) | ||||||||||
团总支意见 | 系部意见 |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院团委 | 学院意见 |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推荐类别为道德示范、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体育锻炼和对外交流的其中一项,此表一式三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