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2级高职新生入学资格
复查和学籍信息核对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学籍学历管理,维护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我院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2〕77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我院学籍管理工作安排,在前期新生学籍信息核对的基础上,学院于9月底至10月中上旬全面启动2012级新生学籍信息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生学籍信息复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学籍是大学生学习经历合法化的标志,学籍工作非常重要、相当严肃,不允许出现半点差错。新生学籍信息复查工作,是进一步确认被录取学生资格,确保入学学生资格真实,预防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的重要手段,是新生学籍信息电子注册的前提条件,是掌握学生基本情况的有效途径,也是学校规范办学、维护教育教学安定秩序的有效途径。因此,各系部和相关处室应高度重视新生学籍信息复查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必须严格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抓实。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组织落实新生学籍信息复查工作,根据教育厅要求,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学籍信息复查工作领导组,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组
组长为:学院行政主要领导;
副组长为:分管学生学籍学历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为: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职责:研究制定复查工作方案,全面领导、总体部署新生学籍信息复查工作;本着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和层层负责的责任制度,认定工作责任。
2.系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组
各系(部)成立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为: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为:各系(部)副书记、副主任;
成员为: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各系(部)学籍管理员。
职责:协调学籍复查具体工作、指导具体经办人员、研究处理入学资格造假学生学籍。
三、工作内容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1.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信息,认真核对每个新生报到所提供各项材料(包括入学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等证件材料);
2.核实新生中学学生档案的真实性,检查有无造假情况(包括中学学籍表、高考报名表、高考体检、高考加分资格等内容);
3.将新生本人与录取电子档案、中学学生档案对照,检查有无冒名顶替情况。
四、工作安排
1.
2.9月27至
3.
步骤一:10月8日至10月11日,由各学院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各学院新生辅导员(班主任)本人依据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内容,重点核查学生报到时所交材料是否齐全、学生档案内照片与学生本人有无不符等。要求检查各类信息表格是否有照片改动迹象、有无公章遗漏现象、有无应填信息空缺(如高中班主任评定和签字等)现象、有无原始档案造假现象等。
步骤二: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有疑问学生统计表”,报系部学籍管理员汇总,经辅导员(班主任)、系部负责人三方签字确认后,随同有疑问的学生档案,于10月11日下班前,统一报送学生处。
步骤三:10月12日,学生处会同教务处、总务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各系部主要负责人等部门联合多方位核查有疑问学生的入学资格,并形成核查报告,经院领导审批后,上报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4.
步骤一:9月27日,学生处下发《2012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
步骤二:9月27日至10月11日,通过学生自查,辅导员核查等形式,核对《2012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并填写“新生信息核查勘误表”,经四方签字确认后,于10月11日下班前,由各系部学籍管理员报送学生处。
(1)学生自查:各系部组织新生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确认。若核对无误,由学生本人在《2012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中学生签字栏签字。若经核对发现信息有误,则由辅导员(班主任)统一收集信息有误的学生及其错误信息,填写“新生信息核查勘误表”并报系部学籍管理员。
(2)辅导员(班主任)核查:新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信息,核对《2012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对信息表内的身份证号、出生日期、考生号、姓名、性别、专业名称、民族、政治面貌等各重要字段进行核查(专业名称以报到系统上为准);根据班级实际学生人数等信息,核对《2012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检查有无遗漏上报情况,将查出的有误或有遗漏学生及其信息,填写“新生信息核查勘误表”。
步骤四:10月15日、20日,学生处根据各系部上报材料,对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信息,修改整理《2012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确定无误,经学院领导审批后,上报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核对无误后,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一律使用黑色签字笔,不可代签),各系部学籍核对表须经辅导员(班主任)签字、系学籍管理员、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12日前送交学生处。
五、投诉机制
在学籍信息核查期间,学籍信息复查工作建立投诉机制,公布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关于新生入学资格的投诉。若有任何问题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詹程 0556-5283038
新生学籍信息复查工作是学籍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实行谁牵头谁落实、谁经办谁负责的层层责任制度。各领导组、成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规范、细致地做好新生学籍信息复查工作。
此次2012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教育部于10月31日关闭系统,因国庆放假,时间非常紧,任务重,请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学院2012级高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3:2012级高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有疑问学生统计表.xls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