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院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帮助我院毕业生了解、掌握应征入伍的相关信息和政策,现将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6月30日前,各系部对学生进行教育、宣传、动员,让每位有意愿入伍的毕业生及时知晓政策,并做好政策的解释,充分调动广大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性。
(二)网上报名。7月20日以前,组织符合征集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份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称《登记表》和《申请表》),确保个人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三)初检初审。7月13日前,各系部要组织和指导毕业生完成预征报名工作,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等进行初审。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预征对象是否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审核,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学生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预征对象身体初检和政治审查工作,完成网上确认统计,办理《登记表》和《申请表》的相关审核签章手续,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四)10月底前,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原籍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提交《登记表》和《申请表》。
二、优惠政策
今年国家对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政策进行了完善,入伍大学生可享受五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是优先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时,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二是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
三是选用培养。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条件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在报考军校方面,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选。
四是考试升学。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三年内参加硕士生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五是就业服务。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三、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预征氛围。各系和相关单位要通过校园网、电话、短信、QQ群等灵活方式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政策、程序的宣传工作,对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各职能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做好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