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查询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9浏览次数:706

各系:  
    现将2008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查询、2009届毕业生电子摄像照片查询以及2009年毕业生图像采集补拍时间通知如下。
   (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司函[2008]10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及工作安排,所有新生只有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才能获得学籍,具有学籍的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证书,我院按规定已建立2008级有学籍新生电子注册查询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aqvtc.cn首页信息查询窗口或学生处网页学籍查询窗口;或登录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籍查询网http://xjxl.chsi.com.cn,网站查询对象为我院2008级有学籍新生(专科),查询内容为新生学籍信息,包括学校名称、考生号、姓名、性别、专业、层次、身份证号、入学年月、学制、学籍状态;请各系以适当形式告知学生,凭本人考生号、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查询注册情况(学生考生号可在各系查询)。
    如学生发现学籍信息有误或查询无个人信息,请立即与院学生处詹程老师联系,联系号码0556-5283038。
   (二)新华社安徽图片分社已将2009届毕业生的电子摄像照片反馈我院,该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及相关毕业材料的办理。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各系务必告之毕业生本人登录网站查询,并核对个人照片信息(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信息包括个人电子摄像姓名、身份证号及照片等。
    具体操作方法是:点击左上角“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系统”图标,输入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验证码,才能进入系统按要求核对并修正各项信息。如个人信息无误,请点击“信息无误”即完成核对;如发现信息有误,请点击“信息有误”。(学生发现个人信息有误的请立即联系院学生处詹程老师,联系电话0556-5283038)。
    特别提醒2009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网上学历认证的电子照片,教育部将以学生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的照片为准,与高校当年上报的毕业生数据直接进行链接,不再认可各高校上报的毕业生电子照片。学生本人未按要求上网核对确认的照片,教育部将不进行学历证书的公布,即学生本人的毕业证书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验证。
   (三)2009届毕业生图像采集补拍时间:
    2009年3月2日---20日,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8:30--17:00,中午不休息),2009届毕业生中未采集图像的同学务必在上述时间内自行前往拍摄。
    地址:合肥市六安路与淮河路交叉口,新华大厦24楼2404室。
    补拍时需提供学校代码、学号、身份证号。采集费15元/人
    附件:2009届毕业生未采集图像学生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