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学生处(团委)工作要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2-13浏览次数:1285

 

    2009年学生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丰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探索学生工作新方式、新方法,打造亮点,凸显特色,引导学生“科学发展,文明生活,健康成才”。
一、思想政治教育
1、加强对学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学生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校园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结合国际国内大事和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多样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活动。

3、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以公民意识教育、诚信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生命健康教育、考风考纪教育、校情校史教育为重点,以创建和谐寝室、和谐班级、优秀团支部为目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
4、开展典型教育。大力挖掘、宣传道德、学习、自强自立、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开展“文明之星”与“自强之星”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模范榜样的示范作用,引导学生学习典型,发奋成才。
5、开展调查研究。做好2009年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学生思想动态分析等专题调查研究。探讨、宣传团学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6、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办好“一站一报一网页一橱窗”(即校园广播站、团学报刊、团组织网页、宣传橱窗),开展主流新闻事件的大型纵深报道评论,引领全校青年舆论的方向。
二、学生管理
7、做好学生评奖评优工作以及违纪学生处分、申诉工作。
8、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定期召开学生事务沟通会、新生家长见面会和各类学生代表座谈会,加强学生处信箱管理。
9、推进辅导员进学生宿舍工作。发挥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作用,定期开展学生寝室检查评比活动,引导学生创建文明寝室,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10、坚持和完善信息报告制度,节假日、敏感期和重大活动期间学生干部值班制度,学生异常情况预防预警机制。
三、学籍管理
11、建立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程序。
12、做好2009届毕业生学历审核及电子注册工作。
13、做好2009级新生入学资格的核查及学籍申报工作。
四、学生资助
14、指导、协助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贷前、贷中、贷后的各项工作,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还款跟踪工作。
15、完善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规范和制度,做好各项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积极争取社会捐资。
16、做好勤工助学岗位招聘、考核工作,加强学生经济情况核查工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五、心理健康教育
17、做好队伍培训工作,在2008、2009级设立班级心理委员。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为班级心理委员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实践选修课,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咨询队伍工作水平。
18、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继续举办心理知识讲座、“心理健康月”活动和新生适应性教育活动,加强对心理健康协会的指导,进一步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19、做好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危机三级预警机制,对心理异常学生实施积极干预,预防恶性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20、开展2009级学生心理普查和专项测试,完善学生心理档案。
2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联系系部制度,加强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指导。
六、国防教育
22、做好2009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23、做好在校大学生入伍及安置、毕业生应征士官等工作。
七、团学工作队伍建设
24、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继续招聘专职辅导员,并组织好新生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选拔工作,优化队伍结构。
25、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的培训和考核。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大选派辅导员外出学习培训力度。评比表彰一批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
26、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团干部培训计划和“四个一”活动,强化理论学习和工作研究,加强工作交流和资源共享;分类举办团学干部培训班,提高团学干部队伍的政治觉悟、理论素养、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八、团的组织建设
27、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组织承办院第二次共青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院第二届团委会。
28、优化团的工作环境。开展系部间共青团工作互评互学活动,调动团总支及支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九、校园文化建设
29、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30、继续举办科学人文艺术素质教育系列讲座。
31、加大对学生团体的指导,开展院级优秀学生团体评比活动。
32、多渠道地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三至五个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的建设任务。
 
 
 
 
 
                                               学生处(团委)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