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学生寝室的规范管理,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学生处、团委决定开展评选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院级文明寝室”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大专、中专男生和女生寝室
二、名额分配
电子信息系5个 社会事业系6个
经济贸易系10个 公共基础部2个
机电工程系9个 建筑工程系4个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宿舍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有宿舍公约、值日表等基本的寝室文明建设保障。
2、室内清洁、整齐、美观,布置典雅大方、健康向上。
3、寝室门前环境状况良好,公共设施完好。
4、寝室成员行为规范,没有明显的违纪现象。
5、寝室成员不少于6人。
6、在本学期内曾两次以上被系部评为“文明寝室”。
(二)、本学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有寝室内私自拉接电线等违章行为的。
2、有在寝室里赌博、酗酒、打架等违纪行为的。
3、有破坏公物行为的。
4、有破坏公共卫生、破坏公共秩序行为的
5、有寝室内成员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6、有私自外出租房居住的。
四、评选办法及申报日期
1、各系部对照评选条件、按照规定名额,推荐“院级文明寝室”候选寝室,报学生处、团委。学院将在结合宿管办的意见及院学生会日常检查的基础上,依据评比条件确定“院级文明寝室”。
2、各系部在
学生处 团 委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