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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实验实训中心点击数:1133 更新时间:2020-04-08 | 【字体:

各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全院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三批1+X证书(共76个证书)试点和考试计划详见附件一。

二、试点专业条件和规模

1.拟申报试点的专业原则上需达到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高,近三年学生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贯彻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有力,有较为完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优质的教学、培训资源。

2.拟参与试点的培训团队应具备培训能力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双师型”教师占比不少于50%,行业企业专家比例不低于20%,具有满足模块化教学需要的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所在专业优先参与试点。

3.具备满足证书培训需要的教学条件和实习实训设施设备。

4.制度体系健全,教学管理规范,团队保障有力。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各系可登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https://vslc.ncb.edu.cn/csr-home)查询第三批76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证书对应专业、培训考核有关实训条件配备建议及认可证书企业清单,在准确了解证书信息的基础上,客观评估现有资源,立足实际,自主选择拟参与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科学合理的确定试点规模,并结合实际制订试点工作方案。

 2.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2)均以系为单位统一审核汇总,于4月24日中午11点之前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两份,系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交至实训中心1号实训楼404办公室,电子稿发hy881011@aqvtc.edu.cn邮箱。

3.教育厅规定每个试点学校总规模不超过1000人,每个证书试点规模不低于50人,请各系结合专业实际、实训设备条件等综合考虑确定申报试点的人数。

实验实训中心

2020年4月8日


附件一:第三批培训评价组织联系人信息表.doc

附件二: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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