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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作者:实训中心 文章来源:实训中心点击数:892 更新时间:2010-05-17 | 【字体:

  1、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
  2、实验前,学生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写出预习报告,实验时交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方可进实验室准备。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做自行设计的实验,应按《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开放实验室规定》提前向所属系申请,由所属系同有关实验室联系,联系时需按规范要求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实验通知单,通知单应写明自己的实验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材料、实验日期时间。同意后才能进实验室做实验。
  4、学生应独立完成实验的准备工作,在启动设备之前,需经指导老师检查认可,起动设备时,应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并注意实验安全规则。
  5、实验时,应严肃认真,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不许喧闹玩笑。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
  6、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听从指导教师指导、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7、实验中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违反操作规程导仪器设备损坏的要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8、学生因某项实验不合格需要重做,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实验而要补做者,必要交纳实验仪器设备折旧费,实验器材费,水、电费等消耗,方可进行。
  9、学生应爱护公物、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和实验材料,不得私自将公物拿出实验室或损坏公物。
  10、学生实验完毕,应做好仪器设备的复位工作,并关闭水、电闸和气源、清理实验室桌面,摆好仪器设备,向库房借用的设备应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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