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无国界 科研有禁区
保密有红线 逾越必追责

引 言
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一环。高校作为我国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培养、学术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不仅担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任,也承担了大量的涉密科研项目。由于高校具有科研氛围宽松、日常管理灵活、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在涉密科研项目保密管理方面往往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个别高校师生保密意识淡薄、知识技能欠缺,违规操作时有发生,导致保密违法案件频发,甚至造成泄密后果。今天让我们一起学习保密工作知识点,加强保密意识。
一、国家安全与保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简称《保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24年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二、典型案例
2021年6月,某高校下属机构工作人员莫某某到省外出差期间,违规复印涉密合同。回校后,莫某某将2份涉密合同复印件等材料交给某学院教师汤某某,汤某某让学生用手机APP扫描该涉密合同复印件,并存储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中。此后,汤某某、莫某某与该校其他人员、省外某公司人员之间多次通过微信转发含有该涉密合同的PDF文档。案件发生后,汤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莫某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4名相关人员受到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等处理。
在上述泄密案件中,涉及多种常见的保密违法行为。
(一)保密违法行为一
违规私自复制涉密文件。莫某某明知有关项目任务书属于国家秘密,违规复印涉密合同,违反了复制涉密文件应当按照规定报批的要求。该复印机若具有联网功能,将会给国家秘密安全造成更加严重的威胁。
(二)保密违法行为二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处理涉密文件。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或处理。汤某某明知任务书属于国家秘密,仍安排学生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并上传至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在这一操作过程中,任务书很可能已经被存储到有关手机软件提供商的存储服务器中,泄露的风险隐患极大。
(三)保密违法行为三
在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涉密文件。保密法第四十八条将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作为违反保密法行为之一。汤某某使用互联网计算机存储、处理有关涉密文件,行为违反保密法相关规定。
(四)保密违法行为四
使用微信传递涉密文件。近年来,通过微信传递涉密文件资料造成的泄密案件频发,微信泄密扩散范围广、危害后果重、补救措施难。汤某某和莫某某明知有关文件涉密,但是为图方便,便置保密规定于不顾,多次使用微信互相传递涉密文件,并将涉密文件发送至微信群中,导致涉密案件发生。

三、人工智能与保密工作

在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融入教育的今天,AI工具已成为教学与科研的重要助手。然而,伴随效率提升,数据泄露的风险也与日俱增。学术研究机密、师生隐私信息、敏感科研成果,如何在使用AI时做到高效与安全并行?在此提醒各位老师: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禁止将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未公开的科研成果上传至AI工具。
2.切勿将含学生个人信息、未公开科研成果、实验数据、内部文件内容的文字直接输入公共AI工具。若必须使用,应对数据进行深度脱敏处理(如替换真实数据为模拟案例)。
3.警惕国外开源模型,涉及核心研究领域时,建议优先选择国产可控平台,规避跨境数据流转风险。
结语
从谨防一次随意转发,到规范一份实验记录,点滴行动皆是对国家安全的无声捍卫。让我们以指尖为盾,以意识为剑,共同筑牢维护校园保密长城!
中共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