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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点击数:748    更新时间:2014-11-12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务和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制订我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不断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廉政建设,努力实现我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按照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应予保密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凡是有关学院改革和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以及直接涉及到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以一定的形式向师生和社会公开。

2、实事求是原则。在校务公开的各个环节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真实、公正。既要根据学院的实际积极推行,又要循序渐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3、促进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原则。校务公开工作必须以保证各项改革决策及措施的正确性与提高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为目的,注意处理好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包括学院的办学思路、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重大决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

(二)教学计划的制定、落实、执行情况,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情况,师资队伍的建设、培训情况;

(三)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情况;

(四)重大基建和维修项目的投资、招投标情况,工程造价、质量、验收情况;

(五)教科研立项及基金使用管理情况;

(六)人事工作情况;

(七)教职工奖惩情况;

(八)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九)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

(十)广大师生关注的、经学院研究决定可以公开的其它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程序和要求

(一)主要形式

根据校务公开内容,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公开:

1媒体。充分利用校园网、报刊、宣传橱窗和公告栏等形式公开;

2教代会。通过教代会形式进行公开;

3会议。通过中层干部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离退休人员代表座谈会等形式通报情况;

4公文。通过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公开;

5、其它形式。通过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接待日、电话答复、信件回复等形式公开。

(二)程序

常规事项按日常工作程序依法依纪公开。

重大、敏感事项或由教职工个别申请公开的事项,应履行下列程序:

1方案提出。向学院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研究后提出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并征得院分管领导同意。

2内容审核。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有关部门准备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进行审查,特别重大、敏感事项要由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

3实施公开。根据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方案,对院内外公开。

(三)要求

征询性的公开项目(征求意见的)一般应在决定、决议形成前7日公开;告示性的公开项目一般应在工作结束后7日内公开。

 四、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为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一)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院领导担任。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研究决定校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重大事项,决定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将校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和督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制定和落实具体方案、措施,并将其纳入部门管理程序。

(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成员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校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时间是否及时,程序和形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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