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班级评议、学生所在学院评议,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认定刘娟等1136名同学为我校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二批)。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6日。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于2026年10月26日前向校监察审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部门举报反映。
校监察审计处电话:0556-5284635,邮箱:aqzyjjjc@163.com
联系人:胡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56-5283039
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第二批).xlsx
学生处
2026年10月19日

编辑:汪 俊审核发布:刘 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