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及安庆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我校已依规完成2026至2027年度校园宣传文化制品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相关信息如附件1所示)。为保障后续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部门校园宣传文化制品采购项目相关工作须严格按照本次中标结果执行,统一与中标单位对接办理,非中标单位承接的业务,一律不予报销。6月1日之前已办理校园宣传文化制品采购项目的业务请及时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二、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招标约定的价格、服务标准及合同条款,规范流程、厉行节约,确保工作质量与实效。
三、校园宣传文化制品实行部门自行采购、据实报销。
四、中标单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如遇特殊情况或有疑问,请及时与宣传部沟通协调。
特此通知。
宣传部
2026年6月2日

编辑:审核发布:刘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