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双创楼一楼门面房拍租 | |||||
项目编号 | H0GYCQ26C01019 | |||||
委托方 |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 |||||
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25日; 2.咨询展示期: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25日; 3.自由竞价期:2026年2月26日15:00至15: 30(延时除外),自由竞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双创楼一楼南1-南4房产 | 1F | 混合 | 171.36 | 3 | 160700 | 24000 |
1.标的坐落位置:安庆市天柱山东路99号。 2.标的权属情况:产权归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所有,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①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并联系委托方。②首轮租赁期限自房屋移交至承租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一年一签。③承租人报价时,需全面权衡委托方现有的自动售卖柜项目和食堂承包经营项目,以及寒暑假期间无营收但计入租赁周期等因素,对本项目预期收益产生的影响及其带来的各类风险。 每次加价幅度: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递增叫价。 | ||||||
标的租赁 用途要求 | 商业用途,不得违法、违规使用。严禁销售管制刀具、床上用品、半成品食品、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向学生销售烟酒(含电子烟)及其他不适合在校内销售的货物并服从学校管理。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支付:一次性支付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一年租金的10%。 | |||||
二、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社会团体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价。本拍卖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价。 | ||||||
三、承租条件 | ||||||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本楼宇公共走廊、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标的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标的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 3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 ||||||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
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竞价网址:http://220.179.5.14: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竞租人请于2026年2月25日17时30分前从本单位或本人账户将竞租保证金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款后,方可到我公司报名。报名时,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竞租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竞拍申请承诺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竞租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竞租保证金将在2026年2月25日17时30分查询到账情况,到账后由我公司分配给竞租人登录电子竞价系统的账号和密码。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转至以下任一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 账 号:184278083612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 账 号:83487090000180100000249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 账 号:6232811680000695180 材料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华银支行 账 号:225012916291000002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参与成功,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交易二部(一)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人后,其他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2.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征得委托单位同意后,由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交易保证金退款手续。 注: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交易二部(一),联系电话:0556-5991152。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工本费200元,缴费后领取网络电子竞价账号,该费用一经缴纳,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 |||||
七、其他说明 |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aqggzy.anqing.gov.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1.委托方: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庆市天柱山东路99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旻/13605563945 2.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交易二部(一) 联系人及电话:程小娜/0556-5991152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安庆市财政局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菱湖北路32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萌星 0556-5288964 | ||||||
九、附件 | ||||||
1.《电子竞价须知》《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网络电子竞价风险告知》; 2.《竞拍申请承诺书》《承诺函》; 3.《授权委托书》。 | ||||||
1.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2.一旦参加竞买,即标明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委托单位、拍卖机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时,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拍卖公司对标的品相及质量不做任何担保。拍卖公司也不因标的的实际差异对成交价做任何调整。 3.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 ||||||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