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2-10-17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2021年5月26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29名专业建设负责人(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以《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依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办法(修订)》(安职院办〔2021〕62号)(附件2),从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工作态度、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综合考评。

二、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各专业建设负责人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提交至所在学院,对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量化表》进行自评并提交相关材料至所在二级学院。

(二)学院初评

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学管理人员、专业建设负责人等组成考评工作小组,由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听取专业建设负责人述职,对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量化表》,对专业建设负责人在本学年度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与考评,推荐优秀等级人选。公示无异后,将审核与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三)学校考核

1、各学院推荐的优秀人选要制作PPT进行汇报,时间控制5-8分钟。汇报要实事求是,主要介绍一年来围绕专业建设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亮点特色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改进办法等。

2、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在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和教务处复核、优秀人选汇报的基础上进行考核、评定等级,形成全校各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等级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应于2022年10月25日前完成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一览表(附件3)、《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量化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黄莹老师。

2、学校考核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安职院办〔2021〕20号—关于聘任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含培养对象)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3初评结果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22年10月17日

 

编辑:汪俊审核发布:吴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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