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高校科研和人才项目2021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1-06-09

各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庆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拟定于今年9月份对2016以来立项的省高校科研项目以及2015年以来立项的省高校人才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科研项目(包括自然科学项目和人文社科项目)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2020年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对2016-2019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2.人才项目包括高校领军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项目、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对2015-2018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检查验收方式

1.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管理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和总结项目实施情况,规范、及时提交项目检查验收材料。

2.各院(部)负责做好项目检查验收材料尤其是项目预期成果实现情况的审查,并分别汇总提交学校教务处、科技处。

3. 教务处、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要求做好项目过程管理。

三、检查验收材料要求

1.中期检查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表、成果扫描件。结题验收项目需提交结题报告书、项目绩效表、成果扫描件。其中,论著类成果扫描件应完整提供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

2.项目检查验收材料由院(部)汇总后统一报送,只需提供电子版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材料命名方式为“项目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院(部)+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3.报送时间初步定在9月中下旬。请各院(部)及项目负责人,抓紧落实项目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省高校科研项目属于学校自有经费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逾期不能结题的将停止项目经费使用。

2.省教育厅重大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需现场答辩。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人才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联系人:杨晓惠。联系电话:15955680609

科研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由科技处负责。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13865181567

4.检查验收相关材料可在科技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查询、下载。

                               

教务处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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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晓惠审核发布: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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