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10-29

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http://jyt.ah.gov.cn/1569/view/661740.shtml),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有关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指标、条件

项目大类/类别

指标

申报条件

备注

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库

2

必须参照安徽省教育厅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各项目的申报范围和条件。

  

课程类建设项目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CC)示范项目

4

符合申报条件的四门公共基础课课程负责人必须申报(已有此类项目的不再申报)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

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

2

  

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

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项目

2

  

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

2

  

教坛新秀

3

1.申报者须作为主讲教师参加省教学能力大赛并获三等奖以上;2.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至少一篇或获得教学成果奖;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或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奖。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

5

围绕社会扩招进行选题的优先。

2019教学成果奖

5

  

扩招增加指标数

4

/

待定







二、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2019年省质量工程项目将按照“系部预审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省级审核立项”的程序进行立项,申报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和申报指南进行。

2、所有项目均以系部为单位集中申报,系部要组织教师认真研读申报指南,紧扣专业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需要,合理利用教学资源,统筹确定项目分布,整体申报。行政人员按照所在专业团队规划到相应系部。

3、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有在建在研的省级质量工程项负责人,不得申报同类项目;正在主持的建设或研究项目(含人才项目)超过2项及以上的,本次不得申报。单位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5、每个申报者限主持申报1项(不含教学成果奖、教坛新秀项目),同时申报者必须参照《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进行填写,不规范的行为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6、对预期成果的要求:(1)教研项目,至少在三类期刊或本科学报公开发表论文两篇;(2)课程类项目,团队成员参加省级教学能力大赛获奖(优秀奖不计入);(3)创新团队、示范中心等项目,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或挑战杯大赛或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奖(优秀奖不计入)。

三、申报安排

120191029-115日,各系部按照学校申报规定,参照申报指南遴选申报,并按要求提交所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115日下午16:00前。

22019116 -10日,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确定申报项目。

320181111-13日,项目申报材料的完善,校园网进行公示。

420181114 -15日,项目网络申报,并报送材料至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1、系部在认真审查各项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统一汇总推荐申报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2019115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书(或申请书、推荐书)(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及报送材料。

2、经学校评审,获得推荐申报省级项目资格的申报者,须严格按照省级项目申报文件及指南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并于20191113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中缝中装订,课题组成员签名)报送教务处,电子稿与纸质稿内容一致,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联系电话:0556-5283041;0556-5283009


附件1: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表.rar

附件3: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doc

                                                         教务处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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