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09-04

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7号)精神和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将开展2019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为按时、规范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不但作为我校整体发展水平的集中展示,而且也是教学诊断与改进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组织、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确保2019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归口按部门负责任制,严格执行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指导本部门完成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填报的第一责任人即审核人,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备份、填报工作,具体数据采集工作落实到人,明确数据采集任务和标准。

3、由于采集时间紧,任务急,请各部门按照采集要求,精心组织、规范填报、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4、在填报过程中兼顾不同内容、不同方面,在纵向上和去年填报相关内容保持连续性,在横向上同一信息内容在不同项目表格中要保持一致性。

5、数据采集工作涉及部门多、人员广,各部门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数据采集表中涉及的数据发生源在其他部门时,负责填报的部门应与他们加强沟通和交流,参与数据采集的部门要积极配合数据的提供并对数据负责,齐心协力做好本次信息采集工作。

二、工作流程

1、准备阶段:92—11

1)图文信息中心进行网络平台搭建与调试。

22018版网络平台数据导入。

3)进行学校代码维护、角色权限维护、部门代码维护、人员信息维护、专业代码维护、课程代码维护等工作,进行部门分工协调与权限分配。

2、数据源表的采集工作:912-25

数据源表是指1.6机构设置、6教师基本情况表、7.1.1开设专业表、7.2课程设置表、10.1.1学生基本信息表,涉及责任部门是组织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系(部)。

1)数据源表新信息采集与已有数据更新。(920日前完成)

2)全体专兼职教师登陆网络版平台校对个人基本信息(表6.1.1和表6.1.3)进行修改确认,特别是本学年度职称、学历学位等有变化的教师一定要更改。系部填写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基本信息(表6.3.1和表6.4.1)。(922日前完成)

3)数据源表数据的确认审核(925日前完成)

3、其他数据表采集阶段:926—1010

1)全体专兼职教师登陆网络版平台校填报教师授课情况表和其他情况表,系部教学秘书填报校外兼职、兼课教师授课情况表(108日前完成)。

2)涉及所有数据采集部门的数据采集人登陆平台填写本部门负责采集的数据(108日前完成)。

3)其他数据表的确认审核(1010日前完成)

4、全校数据的审核和汇总阶段:1011—16

5、全校数据的修改完善、上报阶段:1017—25日。经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直接将平台数据上传教育部云空间。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1、状态数据采集时段为201891日到2019831日,财务数据采用自然年度201811-1231日。

2、平台使用方法:打开学院网站(http://www.aqvtc.edu.cn)首页,在右下角区域,点击“状态平台”链接进行登录。也可以直接打开网址(http://124.112.49.18/进入登录界面。个人登录账号为10位数字的教工号,初始密码是1,初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并牢记密码。教工号由组织人事处统一编号。数据填报完毕,务必请保存。

3、本次数据采集共包含基本信息、院校领导、基本办学条件、实践教学条件、办学经费、师资队伍、专业、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社会评价、学生信息等十二个组成部分,累计数据表80余张,具体数据表及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请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安排,认真组织数据采集填报,并按时提交审核数据,各系部负责通知到每位专兼职教师,务必在按时完成网上数据表填报。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各系部组织教师集中在机房统一进行填报,请直接与图文信息中心对接、落实机房事宜。

5、在数据采集填报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请与教务处联系。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9年数据平台任务分解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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