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学院《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安职院党〔2017〕25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评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类别
1.文明宿舍、文明教室
由学生处、教务处依照院办〔2017〕61号文件,依据全年月度检查数据组织统计评选。
2.文明办公室
由工会依照院办〔2017〕62号文件,依据全年月度检查数据组织统计评选。
3.先进卫生责任区
由总务处依照院办〔2017〕60号文件,依据全年月度检查数据组织统计评选。
4.先进单位
分为两大类组织考评,由学院文明办依据文明宿舍、文明教室、文明办公室、先进卫生责任区月度统计结果组织综合考评。
其中6个系部为一类,评选出前3名。依据全年获得文明宿舍、文明教室、文明办公室、先进卫生责任区四项数据计算。文明宿舍、文明教室、文明办公室、先进卫生责任区每次分别计1分、5分、5分、10分,点名批评则扣相应的分数。其中文明宿舍计算采取与该系宿舍总数折算的方式取加权值。如某系部全年获文明宿舍125室次、文明教室15室次、文明办公室3次、卫生责任区1次,宿舍受点名批评20室次,教室受点名批评5次,假如某系一共有宿舍160个,则全年的总分为
(1×125 - 1×20)÷160×100 +
15×5 - 5×5 + 5×3 + 10×1 = 156.3(分)
其余单位为一类,评选出前5名。依据全年获得文明办公室、先进卫生责任区次数计算评比。获得先进卫生责任区次数直接折合成文明办公室次数,其中机关各单位直接从机关党总支卫生责任区获奖次数中折算,各中心和公共基础部以1.5倍计算。
比如教务处共获文明办公室8次,机关党总支共获先进卫生责任区3次,则教务处得分为
5×8 +10×3 = 70(分)
比如图文中心共获文明办公室8次、先进卫生责任区2次,则其得分为
5×8 + 10×2×1.5 = 70(分)
5.先进个人
学生:由学生处负责组织评选出先进个人。
教职工:分三类进行评选。其中宿舍、教室管理类先进个人,由学生处负责组织;路、楼、湖管理类先进个人,由文明办负责组织;网络志愿者类先进个人,由文明办负责组织。
二、相关要求
请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工会依据职责统计各单位全年相关数据(具体见附表),评选宿舍、教室管理类先进个人,于12月28日上午10时提交文明办(741257089@qq.com),由文明办汇总评选结果,提交院党委审议。
学院文明办
201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