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励项目的通知

来源: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8-01-16

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5年度我院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励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

1、请各单位瞄准能够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职业教育精神,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的研究领域,围绕人才培养重点环节、科学研究主要领域、服务社会关键能力、文化传承核心要素,抓住人才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创新创业教育、治理结构及治理能力、科研体制、人事分配制度、奖励激励政策、协同创新、教师职业道德等重点问题,酝酿选题,开展深度研究。不鼓励微观层面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2、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 加强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14〕1号),承办省教育厅支持举办的A、B类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单位或组织,可通过此项目申请给予承办项目的经费资助。

3、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4、个人参加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最多主持1项)。当年申报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质量工程中的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项目同时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

5、项目建设周期为2—3年。

二、教学成果奖励项目

1、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成果应为《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成果范围。申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须符合《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中的申报条件;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可略低于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评选标准。

2、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申请项目同时列入校级教学成果奖立项计划。

3、申请成果未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励。

4、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优先向教学一线倾斜。由学校领导牵头申报反映学校整体水平的综合性教学成果,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由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项目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5、对指导学生参加省教育厅认定的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级比赛获得国家赛事等级奖励的学校和教师,可以单独申报教学成果奖(获得全国最高等级奖的可申报一等奖,获得全国第二等级奖的可申报二等奖,以此类推),不占学校指标,由学校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后向省教育厅高教处申请开放申报指标。

三、申报和管理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按照省教育厅项目分配指标排序推荐。

2、为了规范振兴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每个申报项目都须填写2016年——2018年《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作为申报材料之一提交。

3、项目申报由各单位组织施行,教务处不接受个人材料申报,申报材料需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统一报送到教务处。 

四、申报工作需要注意的时间节点:

1、8月23日前,各单位报送材料(申报书纸质稿一式四份, 2015年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纸质稿一份,电子稿和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汇总表)。 

2、8月24日至26日,教务处组织评审。 

3、8月27日,相关人员领取修改意见。 

4、8月27日至29日,校园网公示。 

5、8月28日,教务处和相关部门组织起草《“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报告》、《综合改革方案》、《2014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总体实施进展情况》和纸质推荐文件等材料。 

6、8月29日上午9:00至11:00,教务处集中收取修改后报送材料(申报书纸质稿一式四份,需要双面打印,骑缝装订,课题组成员签名,2015年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纸质稿一份,电子稿与纸质稿内容一致)。 

7、8月30日,教务处进行网络申报和推荐,汇总和打印项目汇总表。

8、教务处报送材料至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5283105。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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