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89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我院2016年新立项的部分省级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一)建设任务书组织审核论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编制要求 2016年新立项项目需根据申请书,科学合理地编制任务书,根据资助的经费总额度(具体见附件一)分年度编制经费使用预算表,年度可用经费原则上按照建设周期平均分配,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2016年省教育厅质量工程申报指南建设内容要求合理安排建设内容和预期成果,并按学院经费管理办法(安职院教[2011]6号及[2012]12号)中的经费开支范围及使用要求合理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教学仪器设备名目须在任务书经费预算中列出。 本次任务书将组织专家审核论证,论证通过的将给予经费资助。 二、任务书提交要求 (一)所有项目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由系部统一推荐申报,需经系部检查后,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于2017年1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jwc@aqvtc.cn,逾期将不再受理。同时分别报送一份电子版和纸质版的“XXX部门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提交情况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 (二)请项目负责人同步在校级科技系统(在学院网站首页“数字校园信息门户”点击进入,帐号和密码都是个人工号,请加入教科研交流群:560891149 )上传任务书,填写经费预算。 联系人电话5283105,5283041。 教务处 2017年1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