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教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12-29

 

各系部、处室、中心:
   2016年学院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年度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论文、2016年我院教师为第一作者且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学术期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EI非源刊论文按四类论文统计)。

   2、艺术作品,2016年我院教师为第一作者(且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的艺术作品
   3、学术专著,2016年我院教师为第一作者且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4、教材,2016年由学院推荐参加的,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公开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和省级规划教材,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需同时报送批复文件和批号
   5、专利,2016年我院教师为第一完成人专利权人为“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并申请成功的专利作品
   6、上述成果统计均限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表或申报成功的,或者2015年度之前没有参加统计和奖励的成果。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由系部组织,统计2016年度所有成果(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并填写教科研成果统计表。
   2、由系部负责,收集成果相关支撑材料:
   (1)论文,已发表的论文(刊物)原件复印件1份,交教务处;一类、二类、三类(中文核心)学术论文须提交省内专业学术机构(安徽省科技情报所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CN刊号页)
   (2)艺术作品,艺术作品参赛获奖的,交作品的照片(或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核准后退还)和彩色复复印件1份; 
   (3)专著,学术专著需提交20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署名单位页、书号页、尾页);

  4)教材,提交1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署名单位页、书号页、尾页);
   (5)专利,专利发明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原件(核准后退还)和彩色复印件2份

注:本年度统计的论文、专著、教材的原件核准后统一交至图书馆存档展示。
   3、2016年1月6日上午,各系部将统计表(一式1份打印,签字盖章)和成果相关材料报教务处,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教务处邮箱(jwc@aqvtc.cn),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所有材料现场核对
    4、联系电话:5283105;5283041

                           教务处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2016年度教科研成果统计表

编辑:审核发布: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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