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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中心: 2016年学院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年度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论文、2016年我院教师为第一作者且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学术期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EI非源刊论文按四类论文统计)。
2、艺术作品,2016年我院教师为第一作者(且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的艺术作品 3、学术专著,2016年我院教师为第一作者且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4、教材,2016年由学院推荐参加的,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公开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和省级规划教材,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需同时报送批复文件和批号; 5、专利,2016年我院教师为第一完成人且专利权人为“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并申请成功的专利作品; 6、上述成果统计均限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表或申报成功的,或者2015年度之前没有参加统计和奖励的成果。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由系部组织,统计2016年度所有成果(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并填写教科研成果统计表。 2、由系部负责,收集成果相关支撑材料: (1)论文,已发表的论文(刊物)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教务处;一类、二类、三类(中文核心)学术论文须提交省内专业学术机构(安徽省科技情报所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CN刊号页) (2)艺术作品,艺术作品参赛获奖的,交作品的照片(或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核准后退还)和彩色复复印件1份; (3)专著,学术专著需提交20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署名单位页、书号页、尾页);
(4)教材,提交1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署名单位页、书号页、尾页); (5)专利,专利发明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原件(核准后退还)和彩色复印件2份。
注:本年度统计的论文、专著、教材的原件核准后统一交至图书馆存档展示。 3、2016年1月6日上午,各系部将统计表(一式1份打印,签字盖章)和成果相关材料报教务处,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教务处邮箱(jwc@aqvtc.cn),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所有材料现场核对。 4、联系电话:5283105;5283041
教务处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2016年度教科研成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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