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6-09-01

各系、处室、中心:

院内勤工助学是我院资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经济帮助和素质拓展的平台,也为各职能部门、各系的教学、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支持。为进一步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面,加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现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增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院有新的用工需要的职能部门、系部、中心。原定的岗位人数不变。

二、申报时间

需增设的岗位,9月9日17:00前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原则

1、用工部门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本着实事求是、按需设岗、锻炼学生能力的原则设置。一经发现有虚设岗位,虚增人员,并在学生和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将上报学院后取消岗位。

2、为保证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既能得到锻炼,又不影响学习和生活,建议用工部门给每名学生安排的每月工作时间原则上在20小时至40小时之间。


3、用工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指导、考核和管理,将学生在工作中的表现按要求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以便发放工资。

四、申报程序

1、用工部门认真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后将纸质版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请发往许咏梅学院邮箱。

2、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部门申报岗位进行汇总并上报院审核后,最终确定每个部门合理的岗位及人数

3、资助管理中心核定、汇总2016-2017学年勤工助学用工申报结果后,各部门、各系按各自工作岗位要求自行录用学生或系部推荐学生到各用工部门。

4、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用工部门使用学生勤工俭学情况进行公示。

希望全院各用工部门按时申报,一方面切实解决用工部门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提供给学生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
单位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岗位名称 工作内容 用工时间(月) 拟用工岗位数(个) 岗位要求
部门(系)领导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审核发布: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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