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保证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做好我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耗材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申报范围应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必需耗材,其它耗材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2.申报数量应根据实验实训课程的真实需要,并结合之前耗材库存情况进行申报,厉行节约,防止积压浪费。 3.申报金额原则上不突破系(部)耗材预算金额。 二、报送要求 1.申报表需按统一格式填写(样表见附件),并认真核对填报信息,如有遗漏,自行负责,不再补报。 2.申报表以系(部)为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由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实训中心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电子稿发到jx@aqvtc.cn邮箱。 3.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56-5283265 实验实训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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