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终决算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元月9日,在此期间暂停办理财务报销业务。 二、各单位在2014年预算范围内的开支项目须在12月28日前办理报销,跨年度经费支出原则上不予报销。 三、在学院财务尚有借款未冲账者,请务必于12月28日前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及时还款,逾期按学院关于借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为便于教职工安排时间做好报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报销时间安排如下:每周周一、二、四全天财务处办理财务报销和借款业务;每周周一、四下午分管财务院长集中办理财务审批业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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