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院师生参加第七届全国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4-05-15

 

各系部、处室、中心:

第七届全国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由中国语言报刊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西泠印社出版社等单位联合主办。现根据大赛要求,将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我院全体教职工和在校学生

二、参赛组别及项目

全院师生均填报成人组比赛,参赛项目有:

1、硬笔字(楷书、行楷书、隶书);2、毛笔字(楷书、行楷书、隶书)

三、书写内容及要求

1书写作品用字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查阅《通用规范汉字表》(2013)),作品中若出现不规范字(2 个以上含2 个)即取消其参加评选资格。

2书写内容:每位参赛者均以中华优秀古今诗文、格言为书写内容,文字不得少于30 (不包括落款、署名)。

3作品形式:硬笔书写作品(不得用铅笔),须选用不小于B5 规格的纸张;毛笔书写作品最大不超过4 尺宣纸,不必装裱。参赛作品的风格、流派不限,款式自选。

4每件作品必须在背面右下角工整地写清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邮编、详细地址、电话、组别、辅导老师(参照表三)。可将表三填写完整,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5此次大赛不收报名费,只收取每位参赛者证书制作和邮寄费,参赛人员可选择一个或两个项目。每报一个项目,集体参赛人员(5 人以上含5 人)每人需交证书制作、邮寄费8 元。

6、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所有作品一律不退。

四、作品评定及奖项设置

此次大赛鼓励全员参与、共同提高;大赛组委会邀请著名的书法家、语言文字工作者、资深书法教师对每件作品进行认真评选。对获得等次奖的参赛者颁发等次奖荣誉证书;对未获等次奖的每一位参赛者均发给相应水平证书。辅导老师指导的学生获一、二、三等奖,该老师同时获得指导奖,并颁发证书。(详见附件1

五、参赛办法

1、学生参赛由院学生处(团委)组织,由院语委办推荐安排指导教师,学生参赛作品按时递交到院逸风书法社独金宇同学处(联系电话:15655637759),最后由学生处王晓林老师整理报送院语委办。参赛学生每个项目只能递交一份作品。

2、教职工参赛由各系部组织,参赛作品经系部教学主任整理后由院语委办吴紫英老师按规定时间收取;其他职工参赛作品可以直接交到院语委办。

3、每位参赛师生递交作品时,同时缴纳证书制作、邮寄费8 /项。

4上交参赛作品日期:2014620

5、咨询电话:教务处张林老师  5283042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语委办公室

2014515 

 比赛链接

编辑:审核发布: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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