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暂付款管理,及时清理各类暂付款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学院财务工作安排,开展2014年4月份以前所有暂付款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处以各系部、处室、中心为单位,打印截止到4月22日的各类资金、各个项目的暂付款清单,填制催款通知单。请各单位务必将催款通知单及时分发到每位借款人,并督促其核销借款。 二、借款人若对借款有疑问,应及时到财务处核实。若无疑问,请于5月15日以前到财务处核销、结清各项借款。 三、确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核销借款的,务必由借款人书面说明情况,承诺核销借款的最终期限,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长审批后报财务处备案。 四、逾期不办理报销冲账者,将从6月份开始暂扣借款人各种津贴,用于核销借款,并对其所在部门将暂停办理相关借款业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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