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学院本年度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做好本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5日,在此期间暂停办理报销业务,2014年元月6日起恢复报销业务。 二、各单位在2013年预算范围内的开支项目必须在12月25日前办理报销,逾期未报的开支作为2014年度预算开支项目。 三、在学院财务尚有借款未冲账者,请务必于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及时还款,逾期按借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为便于教职工安排时间做好报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报销时间调整如下:每周周一、二、四全天财务处办理报销和借款业务;每周周一、四下午分管财务院长集中办理审批业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3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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