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科研成果(论文、艺术作品类)奖励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3-01-04

 

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院教研科研水平,学院将对2012年的教研科研工作给予奖励,2012年的教研科研工作奖励将按《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管理暂行办法》(安职院办[2011]62号)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教研室为单位(包括行政兼课教师)统计2012年在国内外学术期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各系部统计篇目、作者、刊物名称及时间。汇总后,报一份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到教务处。

二、收集已发表的论文(刊物)(1份)原件,交教务处,作为学院学术档案资料;一、二类、三类的,请注明,以便核实(一、二类论文将送交省内专业学术机构鉴定;三类及以下的论文由院高职教育研究所认定)。

三、艺术作品参赛获奖的,交获奖证书原件(核准后退还)和复印件一份。

四、以上材料于201319日前交教务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或无教研科研工作成果,不予补办。

                                     

教务处

                                      201314

 

附件1: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教师艺术作品参赛获奖统计表

附件2: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教师公开发表教科研论文、作品统计表1

编辑:审核发布: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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