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3年元月份工资情况的说明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2-12-27

 

各位教职工:

接财政局通知,自2013年元月份我院教职工工资由市财政统发。因新办工资卡二月份才能启用,故元月份工资按应发工资额发放到原工资账户,元月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代扣代缴款部分从二月份工资中一并扣缴,二月份工资将发放到新工资卡。

 

 

                                 财务处

    20121227

编辑:审核发布: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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