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接财政局通知,自2013年元月份我院教职工工资由市财政统发。因新办工资卡二月份才能启用,故元月份工资按应发工资额发放到原工资账户,元月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代扣代缴款部分从二月份工资中一并扣缴,二月份工资将发放到新工资卡。 财务处 |

编辑:审核发布:潘发生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2-12-27
各位教职工: 接财政局通知,自2013年元月份我院教职工工资由市财政统发。因新办工资卡二月份才能启用,故元月份工资按应发工资额发放到原工资账户,元月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代扣代缴款部分从二月份工资中一并扣缴,二月份工资将发放到新工资卡。 财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