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为做好2012年我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安职院教〔2011〕6号文)的要求,现就院级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和优秀教学管理者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1、优秀教学管理单位(3个) 各系、部、中心。 2、优秀教学管理者(每单位1人) 各系、部、中心及教务处的教学管理人员。 二、参评条件 (一)优秀教学管理单位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取得突出的教学成果; (2)获得过院级(含院级)以上教学集体奖; (3)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及科研项目成果突出; (4)本单位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二)优秀教学管理者 (1)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道德规范》; (2)教学管理有突出成就或典型教学管理事例;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未出现过教学事故; (4)兼职上课至少1门(30以上课时),教研、科研有突出成果。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组织优秀教学管理者的申报和初评,推荐1人报学院评审。推荐名单及材料于8月10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材料1份报教务处,电子材料发教务处学院邮箱。 2、优秀教学管理单位申报表及总结材料报教务处。8月10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材料1份报教务处,电子材料发教务处学院邮箱。 3、8月11日,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2〕54号)文件和申报指南的要求,在院级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和优秀教学管理者的基础上,推荐上报省级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和优秀教学管理者。 4、评审和推荐结果公示。 特此通知。 院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2年8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