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届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省级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2-04-19

 

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二届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省级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231号),请各部门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挑选和推荐专家,现就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教育管理与研究类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工作能力较强,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合作精神,公正廉洁,坚持原则。

    2.从事专业类别:教育管理、职教研究。

    3.熟悉职业教育教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管理类专家要求从事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或学校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和组织领导水平,在本单位有良好的声誉和威望。教育研究类专家要求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研究10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4.能够研发中等职业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及操作细则,并能依据指标体系对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供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5.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身体健康。

    (二)专业技术类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工作能力较强,公正廉洁,坚持原则,有合作精神。

    2.从事专业类别:农林牧渔、资源环境、能源与新能源、土木水利、加工制造、石油化工、轻纺食品、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医药卫生、休闲保健、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体育与健身、教育、司法服务、公共管理与服务等共18大类。

    3.要求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了解职业教育教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省内外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熟悉省内外行业、企业对本专业技能操作的要求。在本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可以担任省级大赛裁判工作。

    5.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二、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按照要求填写专家推荐表,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2423上午830之前将《第二届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省级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报至教务处,超过时间视为放弃;同时发送电子表格至教务处邮箱jwc@aqvtc.cn

联系人:吴何珍,电话:0556-5283041

 

                                                   教务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2

编辑:审核发布: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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