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大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贯彻实施,应教育部《关于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教语信司〔2011〕42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语信司关于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皖教语[2011〕16号)的文件要求,决定在我院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二、参加人员 全院师生。 三、征文内容 征文体裁不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以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认识,或研究、学习、使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体会、做法、故事等为主要内容。征文字数不超过1500字。 四、活动办法 1.按参与对象分为教师组和大学生组。每个组别分别评奖。 2.参评者登录中国语言文字网站(www.china-language.gov.cn)或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参评个人信息表(附件1),并将征文和参评个人信息发至电子邮箱zhw2011yy@sina.com ,即可参与评比 。请各系部、处室做好组织工作,并于 3.本次活动不向参评者收取任何费用。 4. 主办方享有对本次活动全部参评作品的收藏、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以及网络发表权、其他出版权;如因作者抄袭带来的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全责;参评者享有自己作品的署名权。凡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项规定。 五、其他事宜 1.院语委办将参赛情况统一汇总提交省语委办。 2.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为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中国应用语言学会(筹)、语文出版社、中国语言文字网共同承办。 3.主办单位委托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将向获奖征文作者、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证书和纪念奖品,并推荐部分获奖征文分批在《中国教育报》、《语言文字报》、中国语言文字网等媒体刊发。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语委办 二○一一年 附件:1.“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参评个人信息表.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