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学生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3-11-1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表彰先进,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管理水平,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度学生评先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先进集体

2021、2022级全日制各教学班(不含社会扩招班级)。

2、先进个人

2021、2022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校内、校外五年制学生,含2021级社会扩招学生)。

二、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

2、先进个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

三、评选依据

按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暂行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评选暂行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暂行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高职扩招学生管理暂行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寝室”和“学生公寓优秀管理干部”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

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评定办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及班级目标量化评比结果等,召开工作部署会,分解任务。参评各班级要召开学习宣传会,学习评选文件,掌握评选条件、程序、要求等。

2、推荐评议

11月15日-11月19日:

评优工作按照注重考核、民主评议的原则进行。各学院评优工作,班级要成立有学生广泛参与的班级评议小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程序照,参照指标分配表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评选“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

各团学组织、学生公寓楼管会应由管理部门成立评议小组,按照文件要求和程序,参照指标分配表附件五推荐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教学合作点成立评议小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程序照,参照指标分配表附件六评选2022级五年一贯制“先进个人”。

3、填写“个人申请表”

11月20日-11月23日:

拟推荐先进班集体以及先进个人需如实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先进集体项目评选审批表》、《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个人项目评选审批表》。

4、二级学院评审与公示

11月24日—29日:

各学院成立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小组,审核各班级提交的评审结果及材料,召开评审会,研究通过本年度学生评先评优结果,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教学合作点、各团学组织、学生公寓楼管会应由管理部门负责评审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12月4日前将评审结果汇总表(签公章)及电子表报学生处董方涛老师处。

5、学校评审及公示

12月5日—12月8日:

经学生处复核后,按照相关流程公示并报学校有关会议批准。

五、评审要求

1、各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评选流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视评优工作的导向性,切实达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由于审核、审批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2、评选和材料的准备过程是对学生实施教育的契机,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确保零投诉。把好材料审核关,保证报送材料的规范和完整。


附件:相关表格.zip

                                                       

                                         学生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