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23]6号-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相关工作通知

发布者:詹程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3〕33号)有关文件精神,对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开展复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查组织机构

为保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顺利开展,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管理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招生就业处、监察审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任成员,主要负责全面

监督检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学生处。

联合工作专班由各学院副书记担任组长、学生管理科长担任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任成员,全面负责本院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切实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层层落到实处。

二、复查内容

(1)录取程序复查。新生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录取资格复查。新生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3)身份信息复查:查验新生身份证,核对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与录取新生名册中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

(4)照片复查:按照准考证照片、纸质档案照片、录取通知书照片、身份证照片和考生本人入学采集照片,后期统一采集照片与录取电子照片进行仔细甄别比对。

(5)档案复查。一是要确认新生纸质档案是否完整,纸质档案一般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报考志愿表、考生体检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二是检查比对纸质档案的相片、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与电子档案是否一致。核查新生入学后所填写有关材料的字迹与考生纸质档案中本人填写内容的字迹是否一致。

(6)体检复查。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由校医院组织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存在问题的新生提交新生复查报告。

三、复查具体程序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录取新生应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到我校报到点办理报到手续。各学院在接待时,对报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新生名册及录取电子档案逐一比对,严格核查新生身份信息的一致性。对确认无误的新生,准其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复查

新生报到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对每个新生进行核对确认,对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与招生数据有出入的新生,有关学院要及时调阅其纸质档案进行核查。其中,纸质档案内容应包括: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身份证复印件、高中学生学籍表等。

3、身体复查环节

学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组织实施新生体检。对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要予以清退。

4、日常审核环节

入学资格复查应贯穿整个大学期间,对在校期间提出更改变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学生,各学院应重点审核,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

5、新生图像采集和人像比对

(一)新生图像采集

2023级新生将统一安排图像采集,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采集新生图像,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人像比对

新生进行图像采集后将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对比,比对数据结果存疑或不合格的,将通知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再次复核,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复查结果及处理

1、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问信息,应及时报院学生处进一步核查,必要时由招生就业处联系生源地教育考试院核对。

2、复查中发现有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给予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3、严禁各学院在不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核实学生实际报到情况下,对未报到的学生进行学籍注册。

五、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到位、核查不力、未及时清理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2、新生入学后需要完善学生档案管理: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登记表》和《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登记表》。登记表照片用学校统一采集发放的照片,填写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并要求学生“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填写,字迹清晰,不能涂改。入学登记表和学籍登记上照片必须使用纸质照片贴好。“入学登记表”和“学籍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好,每班必须按照学院档案要求附上《班级名单目录》,“入学登记表”和“学籍登记表”收齐后由辅导员(班主任)细心保管,后续按照学院档案管理要求一份装入毕业生档案内,另一份由各学院毕业后移交校档案室存档。

3、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将复查结果附件2-4电子档和纸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材料报送学生处备案。

4、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的未注册新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并填写《2023级录取新生未报到学生名册》(附件5),各学院切实做好相应调查、根据各学院建立2023级新生官方QQ群号和电话记录做好备注栏标注等工作,各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13日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报送学生处,由学生处挂网公示,学校对其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六、学籍电子注册

1、学生处依据学校迎新在线报到系统中的新生报到入学情况统一打印《新生学籍核对表》,各学院要求各专业班级学生必须对自己的所有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 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最后由辅导员(班主任)签名、各学院签字盖章后于10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到学生处。

2、如有学生信息遗漏的,请在班级纸质名单空白处添加学生详细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在备注栏进行详细标注,然后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学生处进一步核查。

3、学籍电子注册是学生在校期间唯一学籍注册信息,学生只有通过学籍电子注册后才能真正获得学籍,对于漏报、错报将直接影响到学生学籍学历和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学院学生进行学籍核对并按时送交核对信息表。

七、网上查询学籍电子注册信息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10月底前,学校将按照省考试院新生录取数据复查合格的新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完成后,请各学院指导和督促2023级新生在11月1日-11月15日之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及时查询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确保新生自查率100%。

 

 

 

                 学生处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