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9]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在校期间日常行为规范专题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詹程发布时间:2019-03-19浏览次数:1149

学工[2019]3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

在校期间日常行为规范专题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持续推进校园文明创建工作,巩固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营造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经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在校期间日常行为规范专题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导学生遵守学习生活行为规范

1.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衣着整洁,不穿短裤、背心和拖鞋进入教学区域。男女生交往大方得体,语言文明有礼。

2.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带早点和零食进入教学区域,有事一律履行请假手续。上课时自觉将手机放入收纳袋,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进一步强化宿舍、教室卫生管理,不随地吐痰,不乱倒污水,不乱扔果皮纸屑、塑料垃圾及其他杂物,不乱停乱摆乱放。

4.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坚持早睡早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食堂就餐自觉排队,勤俭节约,不乱扔乱倒饭菜,餐后主动将餐盘送到回收处。谨慎交友,远离黄赌毒,坚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二、积极开展校园禁烟专项活动

遵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控烟工作意见》文件通知,我院校园内实行全面禁烟。全校学生教学区、生活区、公共场所为禁烟区,各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校园禁烟活动。

具体措施如下:

5.开展全院性的禁烟宣传活动,在教学楼前、广场、宿舍楼醒目位置张贴禁烟宣传海报,各系要组织举办知识讲座、问卷调查、签名承诺等相关活动,开展无烟教室、无烟宿舍创建活动。全院师生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对发现的吸烟、劝烟、递烟等现象要进行劝阻。

6.辅导员、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吸烟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掌握本班学生吸烟行为情况,要及时与这些学生谈话,签署拒绝香烟保证书,告诫学生不要吸烟。

7.每个班级指定一名不吸烟的学生干部作为控烟宣传员和监督员,具体落实控烟制度,及时汇报本班控烟情况及控烟建议。学生宿舍禁烟工作由物业、辅导员和宿管会负责。

8.学生处(团委)牵头,组织院文明志愿服务队,佩戴标志在校内常态化巡查,利用课间休息、放学时间加强吸烟巡查,发现有学生抽烟要进行劝阻,不听劝告的及时报学生处(团委)处理。

9.遴选学生干部应将不吸烟作为一项必要条件。将“遵守学校控烟制度”作为大学生“组织发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助学金、文明宿舍、文明班级”评选的一项指标。

10.如违反规定在公共场合有抽烟行为并不听劝阻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三、加强学生公寓规范管理

进一步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强化辅导员值班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公寓作息时间为:星期日至星期四晚熄灯时间为:23:00,星期五至星期六以及法定节假日晚熄灯时间为:24:00,晚归学生必须登记说明原因。

公寓规范管理规定如下:

11.寝室物品摆放整齐,生活有条理。

12.按时就寝,早睡早起,寝室里不深夜上网玩游戏、不大声唱歌喧哗、按时熄灯、不晚归。

13.寝室生活产生的垃圾不随地乱扔,垃圾入袋并带出宿舍楼放在指定地点。

14.不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以及未经学校批准的其他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网线;节约用电,人走灯灭,关闭各种用电器电源开关。

15.不得在寝室使用明火。

16.不得在宿舍酗酒、赌博。

宿舍不得留宿异性和校外无关人员,不得豢养宠物,不得私自兜售商品,违者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暂行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给予处分。

四、工作要求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

各系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应充分发挥系学生会、班级两委等学生组织的自律自治作用,切实强化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将学生在校园和寝室日常行为表现列为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要素。

各系每天上午720分和下午2点,安排学生会干部在教学楼门前执勤,对学生迟到、着装不整、吸烟、带早点进教学区域等现象进行劝阻,系学管工作人员应现场指导督查。

学生处(团委)将组织文明志愿服务队开展校园内常态化巡视检查,辅导员、班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和劝阻不文明行为,督促学生养成良好习惯。要做到广泛动员全覆盖,务实推进,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二)学校专项督查阶段(4月)

在各系宣传教育、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将会同各系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与学院年终考核以及辅导员年度考核评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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