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学生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筝发布时间:2018-10-12浏览次数:111

各系:

为立德树人,表彰先进,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管理水平,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评先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先进集体

2016、2017级全日制各教学班及团支部。

2、先进个人

2016、2017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校内、校外五年制学生)。

二、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

2、先进个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三、评选依据

按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评选暂行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暂行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名额分配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度高职学生评优名额分配表》(附件二)。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度五年制学生评优名额分配表》(附件三)。

五、时间安排

10月15日-10月30日:各系部开展评优活动;

11月6日:各系部上报评优结果和相关材料;

12月底:学院召开表彰大会。

六、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

各系根据学院评审文件及2017-2018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及班级目标量化评比结果等,召开工作部署会,分解任务。参评各班级要召开学习宣传会,学习评选文件,掌握评选条件、程序、要求等。

2、班级评议

各班辅导员要成立有学生广泛参与的班级评议组,组织协调各项评先评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注重考核、民主评议的原则进行。评选结果要在班级大会上通过。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个人项目评选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和《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项目评选审批表》。

3、系统提交

10月15日之前,辅导员将本班学生个人项目评选结果通过“学工系统”-“学生事务”-“登记学生奖励”提交。“奖励名称”依次选择(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奖励级别”选择“学校”,“奖励级别”除“优秀学生奖学金”分别按结果选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外,其他评选项目均选择“一等奖”,“奖励文号”填写“2018”,“奖励部门”按所在系名选择,“学年学期”选择“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年级”等信息按辅导员本人2017-2018学年度所带班级、专业等选择填写。其他信息可不填写。最后“检索”,然后按“评选项目”选中“优秀学生”姓名,点右箭头即可。

辅导员将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项目评选结果及有关材料书面报到本系汇总。

系部学籍管理员将先进集体和优秀团支部项目评选结果通过“学工系统”客户端“事务管理”-“班级荣誉”-“分荣誉项目登记荣誉班级”,汇总本系部先进集体项目评选结果。

4、系部评审与公示

10月16日,学生处通过“学工系统”将初审的学生个人评选结果汇总结果发至各系(各系也可通过系统查询)。

系部成立学生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分析各班级提交的评审结果及材料,召开评审会,审核结果。各系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本年度学生评先评优结果。

11月1日前,各系调整完善系统评审结果。

系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1月6日前各系将评审审批表及通过系统打印的汇总表(签本系公章)及评审工作报告送学生处。

5、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召开评审会议,将全院评审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评审要求

1、各系根据分配指标和评选流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视评优工作的导向性,切实达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由于审核、审批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2、评选和材料的准备过程是对学生实施教育的契机,各系部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确保零投诉。把好材料审核关,保证报送材料的规范和完整。


17-18学年度评优指标分配(定稿).xls